維基百科討論:關注度 (地理特徵)
由Sanmosa在話題建議將地理特徵關注度指引中有關道路的部分改為在交通關注度指引中列出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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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地理特徵關注度指引中有關道路的部分改為在交通關注度指引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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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一直以來都感覺道路與地理特徵關注度指引中其他的被規範對象的性質比較不同,因此我尋思著應該把道路相關的規定移到交通關注度指引比較好,於是趁着現在有時間提起此事了。具體的做法是WP:關注度 (交通)#道路現有的內容由WP:關注度 (地理特徵)#道路現有的內容取代,WP:關注度 (地理特徵)#道路全節刪去。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0:25 (UTC)
-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5月19日 (日) 12:06 (UTC)
- 現依WP:7DAYS的規定公示提案7日。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3:26 (UTC)
- 5月4日後發起的RFC因有用戶手癢改變了FRS格式而無法邀請其他用戶參與,建議多公示7天(合共14天),因中間變相無法獲得充足用戶參與。--路西法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06:00 (UTC)
- 這個提案的內容可以合理地預期不會遇到任何合理的爭議,不認為有必要延長公示期。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9:22 (UTC)
- 5月4日後發起的RFC因有用戶手癢改變了FRS格式而無法邀請其他用戶參與,建議多公示7天(合共14天),因中間變相無法獲得充足用戶參與。--路西法人 2024年5月21日 (二) 06:00 (UTC)
- 另通知管理員@Ericliu1912,懷疑討論人數不足,強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5月21日 (二) 03:50 (UTC)
- 你這樣説就屬於誹謗了。再者,掛了RFC模板並填了policy參數的討論在VPP裏也會有討論連結,較少人參與討論代表的應該是他們不打算關注此事而已,要是他們真願意參與討論的話他們自然會來參與討論。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1日 (二) 09:22 (UTC)
- ( ✓ )同意。話說投票是用(+)支持模板好還是( ✓ )同意模板好?--GX01(留言) 2024年5月22日 (三) 08:39 (UTC)
- @Gongxiang01:這裏是討論而非投票,因此你想用模板與否、想用哪個或哪些模板、想用模板多少次其實都沒關係。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2日 (三) 10: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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