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马来西亚地理大区
O-ring在话题“关于汶莱”中的最新留言: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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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莱
编辑汶莱虽未曾于独立时期参与马来西亚联邦,但曾在殖民时期与“马来亚和英属婆罗洲”为一体。61.224.249.82(留言) 2017年7月28日 (五) 12:14 (UTC)
- 不行啊会有人误解的,到时他们说这是在羞辱汶莱呢? 庆双加捷运二段开通 angys讨留奖-请参阅WP:GAN#武吉免登站 2017年7月28日 (五) 13:59 (UTC)
- 应该是指1953-67/69年,使用马来亚和英属婆罗洲元的共同协议时期。--O-ring(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21:07 (UTC)
修改说明
编辑我做了比较大幅度的调整模板,所以在此说明一下。
- 把表格重新放进“西马”和“东马”两栏,再加上“联邦直辖区”一栏,附加说明#6有用来解释这样的理由。
- 将“霹雳”加上北部和南部的字样,加强说明;并将“霹雳北部”放在县属的前面,这样子比较符合中文的惯例。
- 将“砂拉越”加注“南砂”、“中砂”和“北砂”,因为砂拉越本地就有这样的划分。(不过古晋人日常说到“北砂”时,好像只是指美里而已,基本上会把林梦和老越忽略掉,就像西马人说到“马来西亚”时,会无意间把东马忽略掉一样)
- 附加说明#1,补充北马经济走廊,进一步说明。
- 附加说明#3,“马来亚”是一个消歧义页,不符合WP:内部链接规范,所以修改指向“马来亚联合邦”,同时进一步说明沙砂两州在司法和行政的特权。
不想再解释移民方面的特权,是因为牵涉到公民的定义,要解释清楚的话会有点复杂。附加说明4好像可以用来解释移民特权。 - 增加附加说明#4,东马日常生活,其实搭国内民航班机更方便。
- 增加附加说明#5,“西海岸”好像比较少用到。
- 增加附加说明#6,我加上这项的时候是想到:海事相关部门是指海事局[1]才有行政上的北、中、南、东岸、沙、砂的区划,其他部门如果往下区划的话,基本上都是跟着“州”的区划。(接下来的说明并不相干,当做额外的知识就好)内政相关部门是指警察局、房屋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是指消防局,在印象中,警察局和消防局在州以下“县”一级的区划好像和县/地方政府区划并不一定一致,例一:雪州有9个县/12个地方政府/17个县级警察总局[2]、例二:柔州有10个县/16个地方政府/4个消防大区[3];其他部门,如:教育局、卫生局、公共工程局等的区划,“县”一级的区划好像基本上是和“县”完全一致。这里只有举出民事机构的区划,国防和军事区划并没有太多了解。--O-ring(留言) 2019年4月18日 (四) 17: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