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迦密柏雨中学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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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迦密柏雨中学条目中,有关“逸事”和“课外活动”编列的编辑,我已经予以妥协,表示明白和理解。惟阁下与众IP用户屡屡删去有关明光社一段的内容用意为何?上一学年末,大考前后,黎太不断宣传呼吁叫同学参与明光社卖旗确实是事实,当时有哪几位同学参与,我今时今日还可举隅!你是否还要质疑有关事实的真确?另外,阁下和众IP用户亦删去纵火案的连结和校规连结,亦不知阁下用意为何?坦白说,我陈列校规的用意是让大众亲自阅读有关校规后,自行定夺是否过严,并非渲染校规过严,我亦无加入指校规过严的字眼,不知你如何指摘本人欠缺中立性!!纵火案亦的确登上报纸,该连结也是连往报章的页面,并非所谓个人网志的个人意见平台,所以我纵曾觉得列其于条目中,会对学校带来负面影响,但这为确事实,故我亦不作删除。若你硬要说负面消息就等同欠缺中立的话,我也可以觉得条目当中的正面消息都是欠缺中立!

最后,我不介意你去调整本人所作的遣词用字,但我坚决反对阁下以删除负面消息的方式为迦密柏雨中学涂脂抹粉,隐瞒负面的一面。你要知道世界上所有东西也有正反两面!!Ccs (留言) 2008年2月3日 (日) 13:36 (UTC)回复

邀请参与2008年香港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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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正接受会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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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启者:

很高兴通知大家,香港维基媒体协会现正接受会员申请。为方便各位进行申请,协会相关人员和义工将会通过巡回服务,定点收集申请表格。


请各位在此查阅适合阁下的时间及地点,亲身递交表格。同时请依照该页面上的指引,预备相关文件,以便当日程序可以顺利进行。


若阁下未能通过巡回服务递交申请,或有任何查询,请通过协会公共电邮地址联络协会秘书,以便我们作进一步的安排。

  此致
各位香港维基人

MM21 (留言) 谨启

2008年4月8日 (二) 13:54 (UTC)


2008香港秋聚前聚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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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你的维基人是:Ws227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4:28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08香港第一次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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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讨论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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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你的维基人是:—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20日 (六) 05:13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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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成立两周年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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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香港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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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香港夏聚前聚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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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你的维基人是:Tango Chan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1:59 (UTC)回复


邀请讨论2011年香港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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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你的维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6:59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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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