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郡,中國戰國時期,轄境包括今河南商丘市及安徽碭山縣等地[1]

轄地戰國前、中期屬宋。前286年齊滅宋,入齊。前284年濟西之戰後,魏奪取之。故《荀子·議兵篇》載:「齊能並宋而不能凝也,故魏奪之。」[2]據《史記·楚世家》,頃襄王十八年(前281)「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繳加歸雁之上者,頃襄王聞,召而問之。對曰:『……王朝張弓而射魏之大梁之南,加其右臂而徑屬之於韓,則中國之路絕而上蔡之郡壞矣。還射圉之東,解魏左肘而外擊定陶,則魏之東外棄而大宋、方與二郡者舉矣。」[3]可知戰國後期,魏在故宋地置有大宋郡。郡治不詳。學者錢林書認為「魏之大宋郡,當以睢陽為郡治,轄有漢梁國及陳留郡部分地」[4]。廢年不詳。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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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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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後曉榮:《戰國政區地理》,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
  2. ^ 王天海:《荀子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
  3. ^ 《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本·史記》,中華書局,2014年版。
  4. ^ 錢林書:《戰國時期魏國置郡考》,《歷史地理》,第15輯,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