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茅斯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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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茅斯殖民地(英語:Plymouth Colony),又稱新普利茅斯或普利茅斯灣殖民地,是英國1620年至1691年間在北美的殖民地。拓墾者在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第一個定居點是先前由約翰·史密斯上尉勘測、命名的新普利茅斯,即今日麻薩諸塞州普利茅斯。它後來成為殖民首都,全盛時期幾乎佔領了現今麻薩諸塞州東南部的所有土地。
普利茅斯殖民地 Plymouth Colon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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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1691年 | |||||||
地位 | 英國殖民地 | ||||||
首都 | 普利茅斯 | ||||||
常用語言 | 英語 | ||||||
宗教 | 清教徒、分離主義 | ||||||
政府 | 自我管治 | ||||||
總督 | |||||||
立法機構 | 普利茅斯普通法院 | ||||||
歷史 | |||||||
• 建立 | 1620年 | ||||||
• 菲利普國王戰爭 | 1675年–1676年 | ||||||
• 劃屬新英格蘭自治領 | 1686年–1688年 | ||||||
• 終結 | 169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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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茅斯殖民地由一群分離主義者和英國國教徒,即後來合稱的清教徒前輩移民所興建,和維吉尼亞州詹姆斯鎮一樣,都屬英國在北美洲最早成功建立的殖民地,也是新英格蘭規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英國拓墾地。在帕圖西特族的印第安人史廣多的幫助下,殖民者和酋長馬薩索德順利定下契約,才確保了殖民地的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在菲利普國王戰爭(最早的北美印第安戰爭之一)扮演了核心角色。殖民地最終在1691年被麻薩諸塞灣殖民地併吞。
歷史背景
編輯1517年,馬丁·路德提出了《九十五條論綱》,宗教改革開始席捲歐洲。1534年,英國國王亨利八世和教皇決裂,開創了英國國教。此後,英國國內產生了不少的「宗教難民」,其中很多備受排擠的清教徒(Puritan)等準備離開英國,前往新大陸謀生。這些人被稱為朝聖先輩(Pilgrims)。其中,有一艘船名叫五月花號,於1621年抵達了北美大陸的一個小海灣(今波士頓一帶),船上的朝聖者們簽訂了《五月花號公約》,建起普利茅斯殖民地[1]。
參考文獻
編輯- ^ 葉山. 殖民北美洲︱美国北部的两重面孔. 澎湃新聞 ∙ 私家歷史. [2024-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