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湖南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自民國16年(1927年)8月3日廣州國民政府任命唐生智湖南省主席開始,到民國38年(1949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邵陽為止,前後歷時23年。

湖南省政府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礎資訊
所屬部門 中華民國行政院
員額0人
年度預算額0元
授權法源省政府組織法
主要官員
省主席唐生智(首任)
黃杰(末任)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6年7月 (1926-07)
解散日期1949年10月 (1949-10)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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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5年(1926年)8月3日,廣州國民政府設立湖南省政府。民國16年(1927年)1月,改隸武漢國民政府。9月,屬南京國民政府。民國17年(1928年)2月11日至5月18日,國民政府設立湘鄂臨時政務委員會,為中央政府特派處理湖南省政務最高臨時權力機構。同年5月28日,南京國府改組湖南省政府,下設秘書長及民政、財政、教育、建設等廳。中國抗日戰爭期間,因日軍入侵,湖南省政府遷往湘西一帶,先後設湘西、洪江、湘南行政公署。民國34年(1945年)6月26日,行政院決議改組湖南省政府[1]。抗戰結束後,湖南省政府恢復其行政管轄區域。

民國35年(1946年)4月19日,國民政府下令改組湖南省政府。民國38年(1949年)8月4日,湖南省政府代理主席陳明仁程潛二人變節投共,將湖南省政府及長沙市移交中共解放軍;新任湖南省主席黃杰於8月5日重組湖南省政府,發布省政與軍事相關人事布局。10月7日,黃杰退出邵陽時,湖南省府及綏署大部人員亦隨第一兵團移轉廣西省桂林市;另一部人員則由湖南省代理主席兼民政廳長朱久瑩帶領,由芷江縣遷移貴州省貴陽市[2]。11月,中華民國國防部命令,撤銷所有湖南省軍政名義的機構。

省政府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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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成立後,以長沙縣(後為長沙市)為省會。抗戰爆發後,民國27年(1938年)11月3日移駐沅陵縣;民國28年(1939年)5月20日,因日軍入侵,再遷至耒陽縣;民國33年(1944年)6月18日,遷至桂陽縣;6月28日,再遷至嘉禾縣;9月遷至臨武縣;民國34年(1945年)1月遷至藍山縣。抗戰結束後遷回長沙市。民國38年(1949年)8月4日解放軍進入長沙市後,新任湖南省主席黃杰飛抵芷江縣就職,將湖南省省府改設於邵陽縣,一部分省府機構留在芷江縣,由民政廳長朱久瑩代理。10月時分別撤往廣西省桂林市及貴州省貴陽市。

行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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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行政公署,民國32年(1943年)5月17置,民國34年(1945年)9月裁撤。民國38年(1949年),為了適應戰時需要與配合反攻軍事,再次設置,由陳渠珍任湘西行署主任。

洪江行政公署,民國33年(1944年)10月7日置,轄第六、第十行政督察區[3]。抗戰結束後廢。

湘南行政公署,民國34年(1945年)8月8日置,同年9月裁撤。民國38年(1949年),為了適應戰時需要與配合反攻軍事,再次設置,由歐冠任湘南行署主任。

湘東行政公署,民國38年(1949年),為了適應戰時需要與配合反攻軍事而設置,由蔣伏生任湘南行署主任[4]

歷任湖南省政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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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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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1945,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乙酉。
  2. ^ 黃翔瑜,《滯越軍民之接運來臺(1949-1953)》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3-12-15.,《國史館學術集刊》第十一期,第151頁。
  3. ^ 洪江市-互動百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抗日戰爭後期,湖南省政府在此設立洪江行署,轄第六、十兩個專區。」
  4. ^ 據行政區劃論壇《國府的省轄行署》及黃杰《海外羈情——湘桂撤守與國軍避戰入越》。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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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湖南省長公署
  湖南省最高行政機關
1926年7月-1949年11月
繼任:
  湖南省政務委員會
前任:
  湖南省政務委員會
繼任:
  湖南人民軍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