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长谦
崔长谦(497年—541年),名愍,字长谦,以字行,清河郡东武城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出自清河崔氏的清河小房,北魏、东魏官员。
生平
编辑崔长谦品学兼优,严于律己,从小就很聪明,有很大的名声,济州刺史卢尚之曾打算将长女嫁给崔长谦伯父崔休的长子崔㥄,崔休为崔长谦向卢尚之的次女求婚,崔休说:“家庭赖以维持的规则多由已婚妇女决定,我希望让一对姐妹分别作两个兄弟的妻子。”卢尚之为其情义而感动,就让两个女儿同日成婚[1]。崔休告诫儿子们说:“你们应该和崔长谦成为一家人,不要只做堂兄弟。如果不听我的话,鬼神也不会享用你们的祭祀。”崔休去世后,枕头中留有书籍,正如平生所告诫的那样,他的儿子们都遵从。崔长谦与崔休的第二个儿子崔仲文同年,只是大月份,崔家家里称他们为大二、小二。崔长谦曾担任给事中,不久辞职回到故乡。很久之后被刺史尉景征召担任开府谘议参军事。崔长谦与太原王延业齐名,两人一起出任著作佐郎,监督主管校勘书籍。崔长谦担任青州司马时,贼人围困城池二百天,崔长谦读书没有停止,手抄八千多页纸,天文、律历、医方、卜相、风角、鸟言,没有不通晓的。晚年染上了嗜酒的毛病。东魏天平年间,崔长谦被朝廷征召担任主客郎,负责接待南梁的使者张皋等人。崔长谦后升任司徒谘议,修撰起居注,加金紫光禄大夫,兼任散骑常侍。兴和二年十二月乙卯(541年1月24日),崔长谦与副使阳休之一起出使南梁[2][3][4]。将要出发时,崔长谦对人说:“我的灾难在三吴,忌讳在酉年,如今恐怕躲不掉了。”崔长谦返回的路上,行进到宿豫县,还没进入东魏国境就去世了,当时人们都为他感叹和惋惜,因为崔长谦死于公事,朝廷赠予骠骑将军、南青州刺史[5][6]。
家庭
编辑父母
编辑夫人
编辑子女
编辑通婚关系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北史校勘记·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子愍字长谦幼聪敏济州刺史卢尚之欲以长女妻之休子㥄为长谦求尚之次女 张森楷云:“案尚之自欲以长女妻长谦,则不待求矣。玩下文‘欲令姊妹为妯娌’语,当是休以子㥄年长,为求尚之长女,而为长谦求尚之次女,于事情乃合。”按疑是“妻”下衍“之”字,“㥄”下脱“休”字。盖尚之自欲以长女妻休子㥄,而休复为长谦求尚之次女。
- ^ 《魏书·卷十二·帝纪第十二》:十有二月乙卯,遣兼散骑常侍崔长谦使于萧衍。
- ^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十二月乙卯,遣兼散骑常侍崔长谦聘于梁。
- ^ 《北齐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四》:兴和二年,兼通直散骑常侍,副清河崔长谦使於梁。
- ^ 《魏书·卷六十九·列传第五十七》:子长谦,好学修立,少有令名。仕历给事中,仍还乡里。久之,刺史尉景取为开府谘议参军事。晚颇以酒为损。天平中,被徵兼主客郎,接萧衍使张皋等。后兼散骑常侍,使萧衍。还,卒于宿豫,时人歎惜之。以死王事,赠骠骑将军、南青州刺史。
- ^ 《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子愍,字长谦,幼聪敏。济州刺史卢尚之欲以长女妻之,休子㥄为长谦求尚之次女,曰:“家道多由妇人,欲令姊妹为妯娌。”尚之感其义,于是同日成婚。休诫诸子曰:“汝等宜皆一体,勿作同堂意。若不用吾言,鬼神不享汝祭祀。”休亡,枕中有书,如平生所诫,诸子奉焉。长谦与休第二子仲文同年而月长,其家谓之大二、小二。长谦少与太原王延业俱为著作佐郎,监典校书。后为青州司马,贼围城二百日,长谦读书不废,凡手抄八千馀纸,天文、律曆、医方、卜相、风角、鸟言,靡不闲解。晚颇以酒为损。迁司徒谘议,修起居注,加金紫光禄大夫。后兼散骑常侍,使梁。将行,谓人曰:“我厄在吴国,忌在酉年,今恐不免。”及还,未入境,卒。年二十八。赠南青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