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典 (萬曆乙未進士)

張五典(?—?),字敕我,號敬吾,山東濟南府陽信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初授直隸束鹿縣知縣,節浮摧奸,興學育才。丁酉鄉試,連發田宰等三人。兩台察能,調清苑縣知縣。時有巨盜惠佃襲劫閩商陳姓者數萬金,盤踞京貴,邏者不敢至門,陳商叩閽鳴冤,奉旨捕獲,一訊立狀,而陳商完璧歸。三載奏績上考,踰年連丁父母憂。服闋,起補山西翼城縣知縣。三十三年(1605年)行取,擬授兵部主事,考選,改授陝西道監察御史[1]。首攻大臣之不法者三人,一时權貴落胆。丁祖父母憂,去職。服闋,補浙江道御史,巡按遼東。差竣報命,署掌河南道事。尋又奉差巡蘇松等處。升山西按察副使,再升四川參政,上疏乞休,四十七年(1619年)七月得旨歸[2]

參考文獻

编辑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选,宜授御史者:吕图南、黄一腾、熊廷弼、荆养乔、王象恒、陈于庭、穆天颜、房壮丽、侯执蒲、吴亮、刘光复、李橒、邓渼、王国祯、顾慥、朱万春、何太谦、彭端吾、冯嘉会、陆梦祖、金明时、张五典、梁州彦、董绍舒、管橘、张尔基、毛堪、杨一桂、王以宁、毕懋康、韩浚、颜思忠、郑继芳、曾用升、史记事、刘蔚、刘国缙、徐鉴等三十八人。
  2. ^ 《陽信縣志》:明大中大夫四川布政司參政前浙江道巡按辽东苏松等处監察御史讳五典,字敕我,號敬吾张公。
官衔
前任:
顧四明
明朝清苑縣知縣
萬曆二十七年任
繼任:
劉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