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光
生平
编辑耿光是成化七年(1471年)的舉人,任河陰教諭,調任儀真訓導、江陰教諭、衢州教授,教育諸生如家族子弟,曾分別在弘治十七年(1504年)分考四川、正德二年(1507年)分考順天、嘉靖元年(1522年)分考福建,嘉靖四年(1522年)則任雲貴鄉試正考官。當初弘治時他尚未接受考官任命,有尊貴者遣人以重賄求讓其子中舉,他卻焚燒書信讓使者離去,說:「上天明鑑,我怎敢昧著良心呢?」耿光個性孝順,每次想起父母已故總覺傷心,寫下詩:「父母人皆有,如何我獨無,茫茫天地裏,自覺此身孤」人們讀後也覺得戚然;從弟耿大賓妻子彭氏寡居,他每年製衣給對方,荒年時捐俸賑濟族人,又曾仿效范仲淹打算義莊和義塾,但未成事[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道光《黃安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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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坤 |
明朝河陰縣教諭 弘治年間 |
繼任: 張珍 |
前任: 羅幹 |
明朝江陰縣教諭 1516年- |
繼任: 何連 |
前任: 趙神甫 |
明朝衢州府教授 1525年-1528年 |
繼任: 林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