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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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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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新会县知县 | |
籍贯 | 江西宁都县 |
字号 | 字彦诚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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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早年出身县学生,江西乡试第九十二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士。授广东新会县知县。为政以风化为本,而主于爱民。期间《朱子家礼》,择耆老诲导百姓,提倡教育,使得民风大变,随后出钱输官供役、治理贪污,并痛毁淫祠。因劳疾而亡,百姓聚哭于途[1]。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281》:丁积,字彦诚,宁都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新会知县,至即师事邑人陈献章。为政以风化为本,而主于爱民。中贵梁芳,邑人也,其弟长横于乡,责民逋过倍,复诉于积。积追券焚之,且收捕系狱,由是权豪屏迹。申洪武礼制,参以《朱子家礼》,择耆老诲导百姓。良家子堕业,聚庑下,使日诵小学书,亲为解说,风俗大变。民出钱输官供役,名均平钱。其后吏贪,复令甲首出钱供用,曰当月钱,贫者至鬻子女。积一切杜绝。俗信巫鬼,为痛毁淫祠。既而岁大旱,筑坛圭峰顶。昕夕伏坛下者八日,雨大澍。而积遂得疾以卒,士民聚哭于途。有一妪夜哭极哀,或问之,曰:“来岁当甲首,丁公死,吾无以聊生矣。”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试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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