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通商大臣

(重定向自三口通商大臣

北洋通商大臣咸丰十年(1860年),咸丰帝下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1],负责新设口岸的通商、关防及税收[2],并在清廷授权下处理对外通商(包括外交)事务。[3][4]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开始是专职,首任大臣是崇厚

同治九年(1870年)十月,裁撤三口通商大臣,设三品北洋通商大臣,简称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加钦差衔。[5]北洋大臣管理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之兵工厂等事宜。担任过北洋大臣的有李鸿章王文韶荣禄袁世凯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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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实录·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七
  2. ^ 《清实录·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八
  3. ^ 《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七十四
  4. ^ 《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四
  5. ^ 《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