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通商大臣,清咸丰十年(1860年),咸丰帝下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1],负责新设口岸的通商、关防及税收[2],并在清廷授权下处理对外通商(包括外交)事务。[3][4]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开始是专职,首任大臣是崇厚。
同治九年(1870年)十月,裁撤三口通商大臣,设三品北洋通商大臣,简称北洋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加钦差衔。[5]北洋大臣管理直隶(今河北)、山东、奉天(今辽宁)三省通商、洋务,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之兵工厂等事宜。担任过北洋大臣的有李鸿章、王文韶、荣禄、袁世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