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三舍法

(重定向自三舍法

太学三舍法北宋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

太学三舍法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这种学校体制,虽然后来有所变化,但基本趋势确定下来。这种制度等于是赋予学校部分的取士权,至少是给太学生们更多的取中机会,因为除了学校的考试外,太学生还可以跟其他人一样,参加正常的科举考试。宋代的改革,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制度,演变到,就变成了所有官学学生,事实上都成为科举台阶上的第一个等级,进学就中了秀才,等于是科举的第一个台阶上的人了,学校和选举彻底融合到了一起。

至元祐年间,三舍考试出现了严重的舞弊现象,时人苏轼说:“三舍既兴,货赂公行。”遂于宣和三年遭废止。大定二十九年,金章宗想要恢复该制度,户部尚书邓俨称:“其法虽行,而多席势力、尚趋走之弊。"便转而在每个州设立州学。[1]

参考书目 编辑

  1. ^ 《金史·选举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