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撤销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国商品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1](原物资部)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商业部
物资部
1993-1998 国内贸易部
接替者 国家国内贸易局

历史沿革 编辑

 
由原国内贸易部颁发的中华老字号牌匾,商务部成立后老字号牌匾的颁发机构随之改为商务部

1993年,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商业部物资部,组建国内贸易部。[2]

1998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内贸易部改组为国家国内贸易局[3],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1年2月19日,国家国内贸易局被撤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4]。2003年,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商务部,结束了长达半世纪的中国内外贸易分立体制[5]

历任部长 编辑

  1. 1993-1995 张皓若
  2. 1995-1998 陈邦柱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附录三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国机械工业年鉴 (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7: 附–20. ISBN 7-111-05780-5. 
  2. ^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部和国家粮食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1994年3月1日 [2014-08-27]. 
  3. ^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国内贸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年6月17日 [2014-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4. ^ 国内贸易局等九个国家局被正式撤销. 中国新闻社. 2001-02-19 [2023-1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9).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03-07-25 [2023-1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9). 
先前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1952年8月—1954年11月
后继机关 (撤部设局):
中国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