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由中国政府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重定向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名单,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编辑- 召集人
-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成员
- 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 王春正(国家发革委副主任)
- 章新胜(教育部副部长)
- 周明甫(国家民委副主任)
- 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
- 仇保兴(建设部副部长)
- 顾朝曦(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 齐晓飞(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 童明康(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 秘书长:
- 周和平(兼)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编辑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于2006年5月20日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
- 民间文学(共计31项)
- 民间音乐(共计72项)
- 民间舞蹈(共计41项)
- 传统戏剧(共计92项)
- 曲艺(共计46项)
- 杂技与竞技(共计17项)
- 民间美术(共计51项)
- 传统手工技艺(共
参考文献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