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简称武警吉林省总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省级总队,是副军级单位,隶属于武警总部。其主要执行治安维持、民防警卫、处突维稳等任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
存在时期1996年至今
国家或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种类武警内卫部队省级总队
功能治安维持、民防后备、要塞守备
直属武警总部[1]
驻军/总部吉林省长春市
专用颜色  橄榄绿
指挥官
司令员赵洪炜 武警少将
政治委员肖方举 武警少将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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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6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吉林省总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警卫师,隶属于军队建制。1983年2月,该部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为正师级单位,隶属于武警总部吉林省公安厅建制。199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升级为副军级[2]。2017年,根据《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武警吉林省总队不再接受武警总部、吉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改为直接受武警总部领导[1]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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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司令员(2013年1月1日前称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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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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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本琛(1982年-1984年)以吉林省公安厅长身份兼任
  • 李新基少将(1986年-1997年)
  • 孙培才少将(1997年-2005年)
  • 胡汉武少将(2005年-2009年)
  • 栾杰少将(2009年-2013年)
  • 党高明少将(2013年-2016年)
  • 华金良少将(2016年-2021年 )
  • 肖方举少将(2021年-)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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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李孟展. 武警指挥权将直属中央军委 机构精简重质量效能. 大公网. 香港. [2017-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中文(中国大陆)).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 110法律法规. 北京. [2017-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中文(中国大陆)). 
  3. ^ 武警部队举行晋升中将少将警衔仪式. 环球网.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8) (中文(中国大陆)). 
  4. ^ 王子联节前走访驻长部队和优抚对象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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