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应师级以上机关签发,证明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的身份证件。
简介
编辑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简称“军队职工”,是指在军队机关、事业单位、军队企业中具有在编干部或在编职工身份的非军籍人员。2000年有正式职工20多万,主要从事后勤保障等工作。[1]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2016年换发之前,旧版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的封面为:中文(仿宋体)
中国人民解放军 职工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单位) |
2016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换发启用2016式《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四证均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监制。[2]
参考文献
编辑- ^ 有关部门对军队职工分流安置作出规定. 解放军报. 2000-08-15 [2014-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01).
- ^ 全军7月1日起换发启用2016式军官证和文职干部证. 搜狐. 2016-07-01 [2016-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