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府,明朝时设置的府。
明为军民府,领州四,县一。土司木氏世袭。顺治十六年,改土府,省所属州县并入。雍正元年设流官。乾隆二十一年,置中甸厅。三十五年,置丽江县为府治,改鹤庆府为州, 并所属剑川州、维西厅来隶。领厅二,州二,县一:丽江县、鹤庆州、剑川州、中甸厅、维西厅。评价是:疲。隶迤西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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