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第一個服役階段

义务兵,是新战士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后的第一个服役阶段,为期两年。义务一词并不表示为征兵制,目前现行还是自愿入伍募兵制,但此一两年阶段还是被称为义务兵,预留必要时采取征兵制的可能。

武警解放军的制度类似,图中为武警上等兵,属于义务兵。

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在两年义务兵服役期完成后,军队会根据需要及战士个人意愿予以区分,大部分会退伍转入预备役,一部分会继续服役进阶为一级士官。也有少数特殊情况,如参军期间报考军校、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未完成两年服役期而提前退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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