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 (香港)
(重定向自乙等高級警長)
香港的警长(Sergeant,缩写SGT)俗称“三柴”、“三划”、“柴头”、“大柴”和“沙展”[1],是香港警察职级中其中一个员佐级职级,为初级警务人员的级别;位于警员以及高级警员之上,警署警长之下,负责分段指挥、车辆指挥。
徽章衣饰
编辑历史
编辑此前,曾经有 Lance Sergeant 一级,是为警目署理警长的阶级,其徽章与警长一样。从前,军装部分为三更制,每更制的小队只有一名警长,故此,昔日每所差馆只有警长3名。昔日,警长负责督导前线警员执勤。于1946年至1952年期间,警长称为丙级警长。
根据《警声》公布,历来年纪最大的新升任警长,为于2010年4月24日获晋升的一名50岁高级警员。
截至2009年底,香港有近5,000名警长[2]。
根据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年中所公布的报告,警长平均的在任期为5年半。
晋升途径
编辑警署警长
编辑警长在该级服务满3年,须通过升级检定考试,获得遴选委员会推荐,并且通过升级遴选面试,方能晋升为警署警长。
根据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中所公布的报告,警长平均须要累积5年半的年资方能成功晋升成为警署警长。
见习督察
编辑警长可以透过公开招募程序(此途径由2003年起开放予初级警务人员申请)直接投考见习督察职级,毋须经由内部推荐[3][4],但需要符合见习督察的最低聘用要求,包括学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