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同文书院
29°43′19″N 115°59′23″E / 29.72194°N 115.98972°E
同文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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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清至民国 |
编号 | 7-1757-5-150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同文书院位于中国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今九江市同文中学内)。同文书院旧址与儒励女中办公楼旧址、儒励女中教课楼旧址3处文物建筑,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九江同文书院和九江私立儒励女子中学,分别创建于1867年和1873年。1949年,同文中学和美以美会创办的儒励女中合并改为江西省立浔阳中学,1952年又改名为九江市第二中学。2002年,恢复九江同文中学校名。[2]
参考文献
编辑- ^ 关于同文书院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www.sach.gov.cn. 国家文物局. [2017-10-15].[永久失效链接]
- ^ 佚名. 国共一致的心愿:收回教育主权[J]. 台声, 2010(3):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