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废弃物(英语:Business waste)包括工业废料(英语:Industrial waste)和商业废料(英语:Commercial waste)(英语:Commercial waste),是事业单位产生之废弃物,可分为“有害事业废弃物”及“一般事业废弃物”二类。
2012年11月28日修正公布的中华民国《废弃物清理法》,第二条对有害事业废弃物及一般事业废弃物的定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