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风球

香港已停用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二号风球香港一个已停用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曾于1905年至30年代及日占时期使用。

历史 编辑

香港天文台从1884年开始就为香港海港内的轮船悬挂台风信号以作示警,其后并开始为原有的信号球加设数字来代表风力强度和风向。当时,香港天文台有两套信号系统。一套是本地台风警告信号(为位于香港警戒范围以内的台风),另外一套是非本地台风警告信号(为位于香港警戒范围以外的台风)[1]

为免制造误会,本地和非本地台风警告信号的信号球形状和悬挂地点都有所不同,但两套信号中均包括二号风球[1]

1905年 编辑

1905年二号风球形状
300哩内
300哩外

二号风球从1905年开始出现。根据当时的系统,二号风球代表香港东北方有台风出现。信号球形状为朝上锥体( )并下悬圆柱( [2]。信号分为红色和黑色。红色信号代表台风距离香港超过300哩,黑色信号则代表台风距离香港少于300哩[2]

根据当时的宪报,悬挂风球并不一定代表天文台预料香港会出现恶劣天气[2]

1917年 编辑

1917年二号风球信号形状
日间
晚间

根据1917年的信号系统,二号风球信号球形状为朝上锥体( ),与今日的八号西北烈风或暴风信号一模一样。夜间信号灯颜色为“白绿绿”(由上至下),代表烈风从北方吹袭[3]

1931年 编辑

1931年3月1日,一个新的台风警告信号正式生效。新的二号风球信号球形状为横条( ),夜间信号灯颜色为“白绿白” ,代表夹带急风的强风可能从西南面吹袭[4]

虽然天文台表示二号风球于1934年取消[1],但香港政府直到1938年关于台风信号的宪报公告里依然有记载二号风球的存在,但表明二号风球不适用于香港[5]

日治时期 编辑

日治时期二号风球信号形状
日间
晚间

1943年10月20日至1945年8月底,当时的日占政府因战争时期使气象预报物资短缺[6],遂暂时把一号及五号至十号风球精简,改为只有一号及二号风球,其中 一号风球(红蓝)[6]代表戒备或强风吹袭,意义与以往的一号风球、现在的一号及三号信号相同; 二号风球(蓝蓝)[6]代表烈风或以上风力吹袭,意义与以往的五号至十号风球、现在的八号至十号信号相同。二号风球重新起用,直至香港重光恢复原有风球后永久停用。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城市現代化 (PDF). 香港天文台. 香港天文台. [2016-08-3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3). 
  2. ^ 2.0 2.1 2.2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2nd December, 1905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05年12月22日 [2016-08-31] (英语). 
  3.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ne 15, 1917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17年6月15日 [2016-08-31] (英语). 
  4.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December 31, 1931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31年12月31日 [2016-08-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02-14) (英语). 
  5.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anuary 7, 1938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38年1月7日 [2016-08-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9-16) (英语). 
  6. ^ 6.0 6.1 6.2 風季來臨香港 港務局指導防範颱風 寶貴之船舶及各種物資毋令損失. 华侨日报第肆页. 1944年7月18日.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