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学利(1963年4月),男性,中共党员,辽宁建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于学利出生于辽宁省建昌县,1981年10月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1992年2月退伍并回到家乡建昌县,官至中共建昌县委常委、副县长。以后历任中共兴城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共兴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兴城市委书记[1]。在主政兴城市期间,因政绩突出,他于2015年获得中共中央组织部表彰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2],并于同年升任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2016年当选为中共葫芦岛市党委常委[4]

2017年6月,于学利来到锦州市,出任该市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并于翌年升任锦州市人民政府市长[5]。2021年3月,他调离锦州,出任中共辽宁省委副秘书长[6],同年11月又转任沈阳市政协党组书记[7],翌年1月,当选为政协主席[8]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