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诺玺
五诺玺(?—1771年)[1],字宝臣[2],满洲正红旗人,翻译乡试中式举人,乾隆十年乙丑科翻译会试中式进士[3]。
五诺玺 | |
---|---|
大清四川布政使 | |
旗籍 | 满洲正红旗 |
字号 | 字宝臣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 乾隆九年,任广西梧州府同知[4]
- 乾隆十六年十二月,调补广西太平府明江理土同知[5]
- 乾隆十九年四月内,补授江西广信府知府
- 乾隆二十一年九月内,调江苏淮安府知府[6]
- 乾隆二十三年,任山西河东道[7]
- 乾隆二十六年正月,署理归绥道[8]
- 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任湖南按察使[9][10]
- 乾隆二十九年二月,补授湖北布政使[11][12]
- 乾隆二十九年七月,调补四川布政使[13][14]
- 乾隆三十年七月,镶红旗汉军副都统[15]
- 发往新疆和阗办事
- 乾隆三十三年,与山西巡抚苏尔德更换办事回京[16][17]
- 乾隆三十四年八月,补授刑部侍郎[18]
- 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调正黄旗满洲副都统[19]
- 乾隆三十五年四月内,调刑部左侍郎[6]
- 乾隆三十五年,兼管光禄寺事务[20]
- 乾隆三十六年三月,兼管钦天监事务[21]
- 乾隆三十六年九月,前往乌里雅苏台办事[22][23][24],代理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25]
- 乾隆三十六年,奉差在外病故[26]
注释
编辑- ^ 异名:乌诺玺、伍纳玺、伍讷玺、伍诺玺、五讷玺、五纳玺、五诺玺
- ^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三级,五诺玺,宝臣,满洲正红旗人,乙丑”,《缙绅全书》(乾隆三十年春)
- ^ “五诺玺,正红旗满州翻译进士。乾隆十九年知府事。甫莅任,诣紫阳书院释菜,山长某疑其不工制举业,易之,诺玺问以治何经,某曰周易。旋举疑义十数条相质辨,某茫无以对,始知诺玺固深于经术也。为治敦崇政体,洞悉人情。时有建议开封禁山者,诺玺力陈不可,累数千言,大府上闻,事得寝郡。巴戴德寻迁去,历官侍郎”,《广信府志》
- ^ “同知……国朝王英美,宣城贡生,顺治十七年任。张璠永城贡生,顺治十七年任。杨荫第临川贡生,康熙三年任。程际云平阴贡生,康熙八年任。张行石门贡生,康熙十二年任。林凤冈,东莞人,康熙十八年任。何显祖义州人,康熙二十二年任。范时崇镶黄旗荫生,康熙二十六年任。调南宁同知。张仲璜汉阳监生,康熙二十八年任。详名宦。金玉衡镶蓝旗人,康熙三十一年任。冯壅代州进士,康熙三十四年任。调南宁府同知。李镇坤凉州人,康熙三十六年任。郑世表江都人,康熙三十八年任。陈尧策正黄旗监生,康熙四十年任。调南宁府同知。姚士琳大兴监生,康熙四十一年任。白洵镶白旗贡生,康熙四十年任。调南宁府同知。赵承焘钱塘监生,康熙五十一年任。黄和中,镶白旗贡生,康熙五十八年任。顾延琮,吴县人,雍正元年任,调思恩同知。卢兆鹗,镶白旗监生,雍正五年任。刘廷锡,吉州监生,雍正八年任,调麦岭同知。陆纶平湖举人,雍正九年任;乾隆四年升永州府。宋齐馨,商邱监生,乾隆四年任,调庆远同知。陈世荣,临川举人,乾隆八年任。王锡九,元和监生,乾隆九年任,调太平同知。五诺玺,正红旗翻译进士,乾隆九年任,调太平同知。周世纪绍兴进士,乾隆十一年任。张恕合肥监生,乾隆二十年任。李文在上元贡生,乾隆二十一年任,升常德府。耿觐业江都监生,乾隆二十八年任。史鸣皋如皋进士,乾隆三十年任,三十二年署柳州府。宋清源元和监生,乾隆三十四年任”,[乾隆]《梧州府志》
- ^ “十九日辛亥,广西巡抚定长奏太平府明江理土同知员缺,准以梧州府同知五诺玺调补一疏。奉谕旨:五诺玺依议调补,余依议”,《清高宗起居注》卷十乾隆十六年十二月
- ^ 6.0 6.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 2册, 页121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55215-001号
- ^ “二十二日壬戌。上奉皇太后同乐园侍早膳、晚膳。是日,大学士傅恒、史贻直奉谕旨:据鄂弼奏,归绥道员缺紧要,请以留晋办差之五诺玺署理等语。著照所请,五诺玺准其署理。归绥道海眀著发往山西,交与该抚,遇有道员缺出补用”,《清高宗起居注》卷二十乾隆二十六年正月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78127-001号
- ^ “以山西归绥道五诺玺。为湖南按察使。山西平阳府知府秦勇均。为陕西按察使”,《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六百六十七乾隆二十七年七月下癸未
- ^ “十九日辛丑,大学士傅恒、刘统勋奉谕旨:湖北布政使员缺,着五诺壐补授《上谕簿》”,《清高宗起居注》卷二十三乾隆二十九年二月
- ^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秋七月辛亥朔……以四川布政使三宝。湖北布政使五诺玺。对调”,《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七百十四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代宫中档奏折及军机处档折件, 403019092-1号
- ^ “乾隆二十九年岁次甲申秋七月初一日辛亥,大学士傅恒、刘统勋奉谕旨:杨应琚着补授大学士,仍留陕甘总督之任。从前杨廷璋补放大学士时,朕原拟明岁南巡回銮后,即令伊来京办事,因为期甚近,阁务毋庸简员协办,令杨应琚留任。陕甘封疆重寄,正资料理,一时不能来京供职。内阁办事需人,应添设协办汉大学士一员,著尚书陈弘谋协办。又奉谕旨:三宝著调补湖北布政使,其四川布政使员缺,著五诺玺调补”,《清高宗起居注》卷二十三乾隆二十九年七月
- ^ “调镶白旗满洲副都统旌额理。为镶黄旗满洲副都统。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傅景。为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以总管内务府大臣塔克图。为镶白旗满洲副都统。刑部郎中喀宁阿。为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原任四川布政使五诺玺。为镶红旗汉军副都统”,《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七百四十一乾隆三十年七月下
- ^ “二十四日乙酉,……又奉谕旨:前因匪犯偷割发辫一事,传谕各该巡抚悉心缉捕,务画根株。此事蔓延山东、直隶各省,而江浙实为首先发觉之地。为大吏者果能一有见闻,即行严饬地方有司实力擒拿,自可得其端绪,正犯不致漏网。乃始则因循始悮,不即据实入告,希冀化有为无。及朕严切训谕,始行饬属查办。虽据山东、安徽、江浙各省有所获,朕恐其中有刑求屈抑者,因命提犯解京质讯。经军机大臣会同刑部、步军统领衙门详悉研鞫,则供词多涉游移,并有畏刑屈指者。可见各该省隐瞒于前,又塞责于后,而实在首恶究属未得,徒使差役四出,滋据闾阎,于政体殊未允协。此案现在竟可毋庸查办理,其江浙两省养痈贻患之督抚有司,不可不明示惩创,以饬吏治。高晋、明德、彰宝、冯钤、熊学鹏、永德等,俱著吏部严加议处。至苏尔德在江苏最久,渐染恶派,锢习尤深。此案初发,既不行陈奏,及擢任山西巡抚,该省犯案累累,仍复踵其故智,不知悛改,此岂可副封疆重任,贻误地方。苏尔德著以按察使衔前往新疆,与五诺玺更换办事。吴坛素日办事尚知黾勉,在江苏到任未久,而督办亦属延缓,著与浙江前任按察使欧阳永裿、现任按察使曾曰理一并交部察议。至邵大业、申梦玺,乃屡经获罪复用之员,在江南久任方面大员,号称能事,其实薰染上和下睦之颓风,素性模棱两可,谓可自居无过,从不肯实心任事,以致地方酿成匪案,又一切置之不问,其情更为可恶。著革职,发往台站效力赎罪。所有江浙抄办缉犯旋告旋释之州县等官,均著交与该督抚逐一查明,请旨革职,仍出具考语,送部引见,再降谕旨。上谕簿”,《清高宗起居注》卷二十七乾隆三十三年九月
- ^ 《乾隆朝上谕档乾隆三三年》526
- ^ “绰克托著专署兵部侍郎。其刑部侍郎员缺。著伍讷玺补授”,《乾隆朝上谕档乾隆三四年》855
- ^ “镶红旗汉军副都统伍讷玺为正黄旗满洲副都统”,《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四十六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上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90929号
- ^ “命刑部侍郎伍讷玺。兼管钦天监事务”,《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八十乾隆三十六年三月上
- ^ “谕曰。侍郎副都统伍讷玺。著前往乌里雅苏台办事。将伊勒图换回”,《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九十二乾隆三十六年九月上戊申
- ^ “昨降旨令伍讷玺往乌里雅苏台办事。伍讷玺接奉此旨。即著驰驿赶赴避暑山庄请训后。再行治装前往”,《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九十二乾隆三十六年九月上己酉
- ^ “又谕曰。伍讷玺现在出差。所有刑部侍郎事务。著绰克办理。仍兼管兵部侍郎事务”,《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九十二乾隆三十六年九月上庚戌
- ^ “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伊尔图免。九月戊申,伍讷玺代。十一月壬子,多敏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清史稿》卷二百六表四十六疆臣年表十各边将军都统大臣
- ^ “乙酉。谕曰。伍讷玺前在广西梧州府同知任内。应分赔厂税未完银四百五十余两。例应于该家属名下追缴。但伍讷璀前在军营。尚属出力。今奉差在外病故。亦堪悯恻。所有应追厂税未完银两。著加恩宽免”,《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八百九十九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