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Product Endorser、Advertising Endorser),为代替某方面发表言论的人。 也是指代表某一特定品牌产品或服务,发表官方言论的人。 发言的目标是要达到正面的效果,例如令传媒观众对其代言的企业产生好感,投其信任的一票,或购买服务及商品等。

邀请代言人有时是广告公关宣传方法的一种,目前很多产品都喜欢邀请明星担任代言人,令该产品更容易被公众接受,以及在芸芸同类产品中更为突出。

词源 编辑

代言一词,出自《尚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意思是皇帝恭敬地默默思考治理天下的办法,然后梦见天帝赐予其一位贤良辅臣,并代替其发言。原为专指代皇帝拟写诏命大臣[1]

产品代言 编辑

与厂商的关系 编辑

  • 产品代言是一种广告行为,代言的合约期间内,不得公开使用或宣传其他厂商的同质性产品……等,损及产品 利益的行为。
  • 代言期间,因代言行为所衍生的广告影片,所有权归厂商所有。如无在代言合约中另行注明广告影片使用期限外,厂商可在代言合约逾期后,继续使用其广告影片,而不必再支付原本代言人任何费用。
  • 代言费属于表演人的活动所得,与执行业务所得,应缴纳所得税

与消费者的关系 编辑

  • 如广告不实,因而对于消费者权益造成危害者,有些国家的消费者保护法律规定代言人需负连带责任,情节重大者可能涉及诈欺或商业诈欺。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溯源集】代言 代皇帝擬詔 - 人間福報. [2023-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