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录春
何录春(1971年4月18日—),男,汉族,湖南安仁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委书记[1],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何录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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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国湖南省安仁县 | 1971年4月18日
民族 | 汉族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湖南农业大学 |
生平
编辑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书记。[2]
2013年12月,转任衡阳市常宁市委书记,直到2015年去职。2014年12月升任中共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尚兼任中共衡阳市委统战部长。2017年1月当选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任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9年12月,何录春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出任中共贵港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贵港市委书记等职务。
2023年1月,何录春来到青海省,出任该省人民政府副省长。[3]2024年12月,升任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省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4]。
参考文献
编辑- ^ 何录春接替李新元任贵港市委书记 蓝晓任代理长. 中国经济网. [2021-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0).
- ^ 何录春 简历. 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 [2021-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1).
- ^ 何录春任青海省副省长 此前担任广西贵港市委书记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district.ce.cn. [2023-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4).
- ^ 何录春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 [2024-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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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应云 |
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9年4月-2019年12月 |
继任: 朱洪武 |
前任: 农融 |
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9年-2021年 |
继任: 蓝晓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杨发森 |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24年12月- |
现任 |
前任: 周正雄 |
中国共产党常宁市委员会书记 2013年-2014年 |
继任: 刘达祥 |
前任: 李新元 |
中国共产党贵港市委员会书记 2021年-2023年 |
继任: 朱会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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