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竹康(1932年),江苏南通启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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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竹康早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并赴苏联莫斯科经济学院学习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回国后在河南省政府工作。1983年,担任河南省省长。1987年,担任吉林省省长。1988年4月任省委书记[1]。1995年6月,不再担任省委书记,改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月退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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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吉林省委原书记何竹康来我市考察. 中共乌海市纪检委. [2011-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高 狄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书记
1988年4月-1993年6月
继任:
张德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霍明光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3年1月-1998年1月
继任:
张德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高德占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7年7月-1989年3月
继任:
王忠禹
前任:
于明涛
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3年3月-1987年7月
继任:
程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