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起鸣(1531年—1590年12月14日),字应岐,号来山,四川成都府内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累官工部尚书。[1]

何起鸣

大明
籍贯 四川成都府内江县
出生 十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 万历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配偶 汤氏
亲属 曾祖何鼒,祖何宗义
何祥,母杨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治春秋,行一,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年二十九岁中式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会试一百五十七名,廷试三甲一百十八名进士[2]。次年除授陜西西安府盩厔县知县,四十三年七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四十四年七月升工科右给事中,四十五年四月升户科左给事中。隆庆元年四月升礼科都给事中,三年八月升顺天府府丞,给假回籍。万历元年十月补太仆寺少卿。三年五月升大理寺少卿,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四年四月,改南京光禄寺卿,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七年四月升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九年二月升大理寺卿,四月升工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历三品俸三年考满。十三年六月升本部尚书。十五年二月奏准给假省亲。十六年十二月,接邸报,奉旨遇缺推用,又蒙巡抚四川佥都御史疏荐起用,不幸丁父祥忧制,哀恸伤脾,于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病故。[3]

家族 编辑

曾祖何鼒;祖何宗义;父何祥,贡士;母杨氏。重庆下,妻汤氏,弟谦鸣;鸾鸣。

参考资料 编辑

  1. ^ 《盩厔县志》:何起鸣,字应岐,四川内江进士。嘉靖三十九年任知县。以廉敏闻。作集贤书院,录士之才者教之。丰其廪饩,发奸摘伏若神。境有偷,株连数十人,起鸣尽解释之,独杖杀偷。狱讼俱从宽,以故人无怨言。计亩均粮,役无轻重。历三年征拜谏议。历官工部尚书。祀名宦祠。
  2.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春秋》,年二十九岁中式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八名进士。十二月二十五日生,行一,曾祖何鼒;祖何宗义;父何祥,贡士;母杨氏。重庆下,妻汤氏,弟谦鸣;鸾鸣。由县学附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七名。
  3. ^ “请给大臣恤典疏 题为恳乞比例请赐恤典,以光泉壤事。据四川布政使司呈,奉臣批,据内江县申,据本县人官生何台、恩生何合呈称,父何起鸣,由嘉靖三十八年进士除授陜西西安府盩厔县知县,四十三年七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四十四年七月升工科右给事中,四十五年四月升户科左给事中。隆庆元年四月升礼科都给事中,三年八月升顺天府府丞,给假回籍。万历元年十月补太仆寺少卿。三年五月升大理寺少卿,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四年四月,改南京光禄寺卿,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七年四月升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九年二月升大理寺卿,四月升工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历三品俸三年考满。十三年六月升本部尚书。十五年二月奏准给假省亲。十六年十二月,接邸报,奉旨遇缺推用,又蒙巡抚四川徐都御史疏荐起用,不幸丁父祥忧制,哀恸伤脾,于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病故。伏睹大明会典内一款:凡文官二品见任并致仕病故者,例有祭葬、赠谥、录荫之典。查得嘉靖年间,本部尚书林廷㭿,在任督建九庙两宫,工成,乞休回籍病故。又本部尚书张润,在任督修宫殿、寿宫工程,致仕回籍病故。俱蒙恩赐祭葬,赠谥台父,事体似与相同,呈乞转申两院会议,应得恤典,请赐全给等情到县,理合备申等因。照详奉批,仰布政司查例议报。奉此,又蒙巡按李御史批布政司查报。蒙此行准按察司并守巡川西道各咨牒,及据成都府申报,本宦生前立朝居乡事实前来,该本司复查无异,所据应得恤典,相应呈请两院会题等因到臣。卷查先准礼部咨,为谥恤钜典,请乞成风,恳乞宸断,杜幸觊以昭向劝事,该礼科署科事右给事中陈蕖等题,本部覆议,凡大臣病故,应得恤典,系在家致仕、飬病、给假等项病故者,各地方有司即将本官履历缘由及病故日期,申报抚按衙门核实,季终类奏。中间果有行业超卓,公论共推,及罪过昭彰,公论共弃者,不妨据实开列等因,题奉钦依,备咨前来,通行遵照外。今据前因,该臣会同巡按四川监察御史李看得,已故原任工部尚书何起鸣,两居抚镇,并彰保釐之勋;继晋司空,益著勤劳之𪟝。生前屡膺眷命,殁后宜被恩私。所有本官恤典,既经该司复查前来,例应会题,伏乞敕下礼部,查例议拟,上请定夺。缘系恳乞比例请赐恤典,以光泉壤事理,未敢擅便,为此具本,谨题请旨”。《司寇晋峯李公抚蜀奏议》(督抚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