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逊(468年—518年),仲言,梁时东海郯人,世代侨居京口何承天曾孙。

八岁能作诗,二十岁中秀才。[1]诗人范云见其试策,大加称赞。[2]沈约说读何逊诗,“一日三复,犹不能已”。何逊曾担任过庐陵王萧续记室。约卒于天监十七年(518年)。[3]

何逊的文章与刘孝绰并称,世称何刘。今存诗百余首,“夜雨滴空阶,晓灯暗离室”为名句,沈德潜称其“情辞宛转,浅语俱深。”[4]宋人黄伯思《东观馀论》有收录何逊集跋,称为春明宋氏本。《玉台新咏》载有何逊《学青青河边草》一首。[5]

天监六至七年间,何逊担任建安王萧伟的水曹行参军。期间,廨舍有梅花一株,何逊每天都会在树下吟咏。他的《扬州法曹梅花盛开》为中国诗歌历史上第一首咏梅诗,对后世咏梅传统产生了极大影响。[6]

注释 编辑

  1. ^ 《梁书》卷四十九《文学传上·何逊传》载:“逊八岁能赋诗,弱冠州举秀才。”
  2. ^ 《南史·何逊传》载:“弱冠州举秀才,南乡范云见其对策,大相称赏,因结忘年交。”何逊举秀才时间是考订何逊生年的关键。据《南齐书》可知齐竟陵王萧子良永明五年(487)为司徒时,范云补记室。何逊有《酬范记室云》作于永明五年,该诗为答范云《贻何秀才》而作,何逊约在二十岁上下,前推二十年,何逊生年应为泰始四年(468)。李伯齐据本传“弱冠州举秀才”一句,考订何氏举秀才在永明四年,推得其生年在宋明帝泰始二年(466)。
  3. ^ 何逊的卒年于史无明文。《梁书·文学》本传说他丁母忧后,“服阕,除仁威庐陵王记室,复随府江州,未几卒”。《梁书》卷二十九《庐陵王续传》载,萧续天监“十六年为都督江州诸军事、云麾将军、江州刺史。普通元年,征为宣毅将军,领石头成军事”。据此,何逊卒于天监十七年(518)。
  4. ^ 《古诗源》
  5. ^ 四库全书·何水部集》:“宋黄伯思《东观馀论》有逊集跋,称为春明宋氏本。盖宋敏求家所传,其卷数尚与梁书相符。而伯思云杜甫所引“昏鸦接翅归,金粟裹搔头”等句不见集中。则当时已有佚脱。旧本久亡,所谓八卷者不可复睹。即《永乐大典》所引逊诗,亦皆今世所习见。则元、明间已不存矣。此本为正德丁丑松江张纮所刊。首列逊小传,凡诗九十五首,附载范云、刘孝绰同作《拟古》二首,《联句》十三首。末载黄伯思跋。跋后附《七召》一篇。末复有纮跋,称旧与《阴铿集》偕刻。纮以二家体裁各别,不当比而同之,公暇独取是集,删其繁芜。同寅毗陵陆懋之、永嘉李升之捐俸共刻。然则是集又经纮刊削,有所去取欤?《玉台新咏》载逊《学青青河边草》一首,此本标题作《拟青青河畔草》。转韵体《为人作其人识节工歌》,与《玉台新咏》不同。考六朝以前之诗题,无此体格。显为后人所妄加。又《青青河边草》为蔡邕之作,《青青河畔草》为枚乘之作。六朝人所拟,截然有别。此效邕体而题作“畔”字,明为后人据十九首而改。复以古诗不换韵,此诗换韵,妄增转韵体云云。盖字句亦多所窜乱,非其旧矣。”
  6. ^ 李, 伯齐. 何逊集校注. 北京: 中华书局. 2010: 82. ISBN 9787101071054.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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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书/卷49》,出自姚思廉梁书

参考书目 编辑

  • 曹道衡:〈何逊生卒年问题试考〉,收入氏著:《中古文学史论文集》(台北:洪叶文化,1996),页591-601。
  • 李伯齐《何逊行年考》,见《何逊集校注》附录,齐鲁书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