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鳌 (正德戊辰进士)

何鳌(1484年—1533年),字子鱼,号复所雁峰,广东广州府顺德县(今顺德市)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何鳌

大明湖广左布政使
籍贯 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顺德县
字号 字子鱼,号复所、雁峰
出生 成化二十年甲辰十月二十七日
逝世 嘉靖癸巳十一月十二日
九江
配偶 娶梁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第五名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广东乡试第五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一百一名,三甲七十八名进士。授浙江庆元县知县,十年闰四月擢云南道御史,十五年十二月与御史丘道隆上疏坚决反对佛郎机(葡萄牙)入贡[1],嘉靖二年(1523年)巡按湖广,升松江府知府[2]。晋浙江按察司副使,分巡宁绍道,改兵备徐州山东副使,十一年五月升四川左参政,调福建,十二年二月升本司右布政使,七月升湖广左布政使,卒年五十。[3]

家族 编辑

曾祖何永安。祖何昌,举人,官丽水知县。父何一逵,为庠生。母陈氏,赠孺人。继母区氏、赵氏。兄何宏(贡士)、何悏、弟何鳅、何鮤、何鲂、何鲔。

有子何思赞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实录·武宗实录》: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己亥朔○海外佛朗机前此未通中国,近岁吞并满剌加,逐其国王,遣使进贡,因请封,诏许来京。其留候远驿者,遂略买人口,盖房立寨,为久居计。满剌加亦尝具奏,求救朝廷,未有处也。会监察御史丘道隆言: “满剌加,朝贡诏封之国,而佛朗机并之,且啖我以利邀求封赏,于义决不可听。请却其贡献,明示顺逆,使归还满剌加疆土之后,方许朝贡,脱或执迷不悛,虽外夷不烦兵力,亦必檄寻诸夷声罪致讨,庶几大义以明。”御史何鳌亦言: “佛朗机最号凶诈,兵器比诸夷独精。前年驾大舶突进广东省下,铳炮之声震动城郭;留驿者违禁交通,至京者桀惊争长。今听其私舶往来交易,势必至于争斗而杀伤,南方之祸殆无极矣。且祖宗时,四夷来贡皆有年限,备倭官军防截甚严,间有番舶,诡称遭风飘泊欲图贸易者,亦必核实具奏,抽分如例。夷人获利不多,故其来有数。近因布政使吴廷举首倡,缺少上供香料及军门取给之议,不拘年分,至即抽货,以致番舶不绝于海澳,蛮夷杂沓于州城,法防既疏,道路亦熟,此佛朗机所以乘机而突至也。乞查复旧例,悉驱在澳番舶及夷人潜住者,禁私通,严守备,则一方得其所矣。”礼部覆议: “道隆先为顺德令,鳌,顺德人,故备知其情。宜俟满剌加使臣到日,会官译诘佛朗机番使侵夺邻国,扰害地方之故,奏请处置。广东三司掌印并守巡巡视备倭官,不能呈详防御,宜行锁巡官逮问。以后严加禁约,夷人留驿者,不许往来私通贸易,番舶非当贡年,驱逐远去,勿与抽盘。廷举倡开事端,仍行户部查例停革。”诏悉如议行之。
  2.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3.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2938》:何鳌,字子鱼,号雁峰,广东顺德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庆元知县,擢御史,升松江知府,官至湖广布政使,卒年五十。
官衔
前任:
路迎
松江府知府
-1529年
继任:
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