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伦斯大公会议

佛罗伦斯大公会议罗马天主教的第十七次大公会议,也以三个举办地点合称巴赛尔-费拉拉-佛罗伦斯大公会议。本次会议原是会议至上主义者教宗首席权的争执的一部分。此外也因为拜占廷帝国希望借由教宗的影响力获得援军以抵抗奥斯曼土耳其军队,因此派遣使节讨论解决东西教会分裂的情况,因此本会议也造就许多东方礼仪教会和天主教的共融,产生了许多东仪天主教教会。

本次会议的招开是由于上一次召开的康士坦斯大公会议(会期1414年到1418年)中决议在五年后再度召开一次大公会议。但由于当时的战乱情况时任教宗玛定五世虽已打算在1423年于帕维亚召开会议,但是能够与会的人员实在太少了,才又决议再延七年。

最后终于在1431年1月召开了巴赛尔会议。在1437年以方便当时拜占庭皇帝约翰八世所派使节转移到费拉拉,又于1439年为了躲避当时流行的瘟疫而移到佛罗伦斯,在这段时间中许多基督正教会受教廷之邀派代表与会,1445年会议宣告结束。 [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佛罗伦斯大公会议. 神学辞典. [201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