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明

(重定向自傅林明

菲林明爵士KCMGSir Francis Fleming,1842年7月31日—1922年12月4日),又称傅林明英国殖民地总督、法官。罗马天主教徒。父亲是詹姆斯·菲林明御用大律师(James Fleming, Q.C.)。菲林明早年在英国萨默塞特郡巴斯附近的唐西学院(Downside College)就读,其后到中殿律师学院(Middle Temple)修读法律,并于1866年获中殿律师学院认许为大律师。

1869年,出任毛里求斯民事检察专员。历任塞舌尔地方法院法官、牙买加地方法院法官。1878年到巴巴多斯出任律政司和署理首席法官,并曾一度出任圣卢西亚署理首席法官。其后出任英属圭亚那陪席法官、锡兰律政司等职。1886年12月,调回毛里求斯出任辅政司,并于1887年7月至1888年12月间署理毛里求斯总督。

1890年至1892年出任香港辅政司。1890年,香港总督德辅离港渡假时,曾出任署理港督,接待访问香港的英国王子干诺公爵夫妇。港督德辅任内推动海旁填海计划,菲林明非常着重填海工程,曾多次实地视察。现时湾仔的菲林明道就是以他命名。[1]

1892年至1894年任塞拉利昂总督。1895年,出任背风群岛总督,直至1901年退休。

菲林明曾经在11个英国殖民地任职。1887年获颁授CMG(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同袍勋章)勋衔、1892年获KCMG(圣米迦勒及圣乔治爵级司令勋章)勋衔。他于1922年12月4日在车路士的家中逝世,享年80岁。[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香港街道命名考源》p84,梁涛著,市政局,1992
  2. ^ The Times, Dec 05, 1922; pg. 15; Issue 43206; col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