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赞 (广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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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赞(6世纪—?),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孝文帝元宏曾孙,广平文懿王元悌之子,北魏宗室、官员,西魏十二大将军之一。

534年,元赞跟随叔叔魏孝武帝元修入关中。永熙三年闰十二月癸巳(535年2月3日)宇文泰毒死魏孝武帝后,秘密不发布丧事,宇文泰与群臣商议册立新皇帝,众人大多推举元赞为嗣君。濮阳王元顺在正室以外的房间流下眼泪对宇文泰说:“高欢逼迫驱逐先帝,册立幼年的君主来独揽大权,您应该反其道而行之。广平王虽然与先帝亲近,但是年幼,不适合居于皇帝之位,不如册立年长的君主来奉戴。”宇文泰深深的赞同元顺的意见,因此发布国家的丧事,向太宰、南阳王元宝炬奉上帝号[1][2]。535年,元赞被任命为司徒。537年六月,元赞被任命为太尉。543年七月,元赞被任命为司空。最后为大将军尚书令少保、小司徒、广平郡公。

自从尚书元烈被诛杀后,西魏废帝元钦有怨言,暗中谋划诛杀太师宇文泰,淮安王拓跋育和元赞等人流泪劝谏他,元钦不听。宇文泰于是与公卿商议废掉元钦,立齐王拓跋廓为皇帝[3][4][5]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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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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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及武帝崩,秘未发丧,诸人多举广平王为嗣。顺于别室垂涕谓周文曰:“广平虽亲,年德并茂,不宜居大宝。”周文深然之,因宣国讳,上南阳王尊号。以顺为中尉,行雍州事,又加开府仪同三司、秦州刺史。顺善射。初,孝武在洛,于华林园戏射,以银酒卮容二升许,悬于百步外,命善射者十馀人共射,中者即以赐之。顺发矢即中,帝大悦,并赏金帛。顺仍于箭孔处铸一银童,足蹈金莲,手持刬炙,遂勒背上,序其射工。
  2.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六·梁纪十二》:癸巳,帝饮酒,遇鸩而殂。泰与群臣议所立,多举广平王赞。赞,孝武之兄子也。侍中濮阳王顺,于别室垂涕谓泰曰:“高欢逼逐先帝,立幼主以专权,明公宜反其所为。广平冲幼,不如立长君而奉之。”泰乃奉太宰南阳王宝炬而立之。顺,素之玄孙也。
  3. ^ 《周书·卷二·帝纪第二》:自元烈诛,魏帝有怨言。魏淮安王育、广平王赞等垂泣谏之,帝不听。于是太祖与公卿定议,废帝,尊立齐王廓,是为恭帝。
  4. ^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三年春正月,安定公宇文泰废帝而立齐王廓。帝自元烈之诛,有怨言。淮安王育、广平王赞等并垂泣谏,帝不听,故及于辱。
  5.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五·梁纪二十一》:魏主自元烈之死,有怨言,密谋诛太师泰;临淮王育、广平王赞垂涕切谏,不听。
  6. ^ 赵君平,赵文成编. 《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5.07: 176. ISBN 978-7-5013-5598-3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