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必刚(1907年10月1日—?),化名李必刚,曾用名党秉温陕西省长安县北乡沟上村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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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10月1日,出生于长安县北乡沟上村(1970年代属西安市谭家公社红光大队第二生产队)。家庭出身富农。8岁进私塾学习。15岁到16岁,在高等小学学习并毕业。随后,在陕西省单级师范学校学习。上学之后,改名为党秉温。[1]

1925年11月,被国民革命军第二军派往苏联学习。先在基辅军校学习两年,后转至莫斯科高级步校(在该校期间,参加了苏联共青团)。[1]1931年归国,1931年6月到上海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地下工作,同年9月在上海法租界被逮捕。[1]在上海期间,曾在周恩来主持下,翻译了《游击队怎样动作?》。同时期,傅钟翻译了《苏军政治工作条例》。这几本书均是由周恩来主持,刘伯承聂荣臻、傅钟参加定稿,后来带到苏区刊印。[2]

1934年到1937年,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参谋部任参谋、中校。1938年到1943年,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顾问事务处股长、主任、翻译、科长,官职到少将。1943年10月到1946年3月,在陆军大学特别班七期受训。1946年4月到1946年9月,随张治中到新疆,任西北行营驻迪化办公厅二组组长。1946年10月到1949年5月,任新疆保安司令部副司令。[1]

应中共方面的要求,经蒋介石批准,1946年6月初,张治中将原新疆督办盛世才关押在迪化监狱的中共人员释放。释放时,派余湛邦、党必刚前去监狱看望这批中共人员,宣布正式释放。1946年6月10日,张治中派新疆省警备总司令部交通处长刘亚哲,率警卫官兵,用八辆十轮大卡从迪化将他们护送去延安,于7月11日到达延安。[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重庆西南军政大学俄文团任教员。同年11月,调往南京军事学院翻译室工作,任翻译室主任。[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安排为成都市东城区政协委员。[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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