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书号
中国大陆旧时使用的图书识别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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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内统一书号(常简称统一书号,外文书籍也使用“CSBN W……”的格式,但“中国标准书号”1986年之后被赋予了新的含义)是中国内地给正式出版的图书的分配的统一号码,印在书的封底或版权页上。统一书号自1956年起实行[1],1986年被国际标准书号取代[2][3]。只有临时性印刷品、无书名页的单张美术印刷品、各级技术标准文献和不加封面的出版物如乐谱获得豁免,可以继续使用统一书号[4]。
统一书号出现之前,各出版社有自己的书号;出现之后,出版社在出版物末尾标写“统一书号:……|定价:…… 本社书号:……”。有的则标“科技新书目 ……”(“科技新书目”书号),至今可见。
格式
编辑由“人大法”大类号、出版社代号和此书在该社出版时的种次号三部分组成。[5]第一、二部分与第三部分之间用圆点(·)相隔,圆点前有四至七位数,圆点前的三至五位数为出版社代号(1986年前为固定三位,另外编号,1987年后为三至五位,与国际标准书号出版社编号相同),余下数字为“人大法”大类号,圆点后为种次号。[1]
另有第四部分,可为空(普通图书)、M(少数民族语言)、K(中小学课本)、W(外国语言)、R(少年儿童读物)、T(通俗读物)或混合(如MK代表少数民族语言中小学课本)。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统一书号. 合肥市图书馆. [2010年6月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5月27日) (中文(简体)).
- ^ 《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 数字中国. [2012-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中文(简体)).
以取代原有的“全国统一书号”
- ^ 曾顺. 《中国标准书号》198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 教材通讯. 1986, (06): 45. ISSN 1005-0450. NSSD 74886789495756544854485148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5月24日) –通过知网.
1956年2月,国家出版局颁发了《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一般称作“全国统一书号”),并付诸实施。1972年11月作了一些修订后继续施行。
- ^ 关于重申不适用中国标准书号的四类出版物的编号方法的通知-其他行政性规范文件. 中国扫黄打非网. 2019-04-24 [202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1) (中文(简体)).
- ^ 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 北大法宝. 国务院出版事业管理局. 1972-12-07 [2021-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5) (中文).
参见
编辑维基数据上的相关属性:
- 国际标准书号(ISB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