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班长清庄事件

六班长清庄事件日治时期初期,于1898年12月26日(十一月十四)发生在今台湾高雄市桥头区三德里的惨案。而“清庄”是日本统治台湾初期,对反抗总督府统治的村庄实行的无差别攻击。

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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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宪兵队以“村中有三名盗匪四处犯案危害村民”为由,喝令保正刘买和于七天内交出要犯,否则将彻底严办。

七天后,日军眼见毫无匪徒音讯,于是假借清查户口名义,将村中十五岁以上男丁统统集合起来,草率讯问后,全部收押捆绑大肆砍杀。据说,当时共有一百名壮丁含冤而死,其中九十九人都是三德村民,另有一名外地牛贩夜宿朋友家,未料因此客死他乡,当时全村风声鹤唳,没人敢出面收尸,日军将百具尸骸就地草草掩埋了事。

追思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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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纪念公园

2009年当地居民为了纪念无辜的受害者,在发生事件的那一块地的附近建立“三德村一一‧一四纪念公园”[1]。2011年末,高雄市政府同意协助迁葬。2012年1月在事件发生地挖出遗骸,洗净火化后移往纪念公园安葬[2]

地名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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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班长”一地位在高雄市桥头区三德里,地名由来是因为昔日经常有外台戏班来演戏,负责挑戏篓道具的共有六个“班长”住在这里,久而久之,人口与日俱增聚集成村,当地遂取名为“六班长”。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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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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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日治血淚史》 六班長清庄 荒塚百骨枯. [2012-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28). 
  2. ^ 南部〉百人塚開挖 橋頭「六班長」上百遺骨出土. [2017-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