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北省,是满洲国曾经设立的一个省,地域相当于今呼伦贝尔市的大兴安岭西麓。以大兴安岭为界,与兴安东省为邻。

历史 编辑

1932年3月9日,依照《兴安省分设三分省之件》,设置兴安南分省,分省公署设立于海拉尔(今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下辖索伦左翼旗索伦右翼旗新巴尔虎左翼旗新巴尔虎右翼旗陈巴尔虎旗鄂鲁特旗布里雅特旗鄂伦春旗。撤销了呼伦县胪滨县奇乾县室韦县凌陞任分省长。

1934年12月1日,满洲国把兴安东分省、兴安西分省分省、兴安南分省、兴安北分省升格为4个省。

1936年(康德三年)1月1日,废除北满特别区,将满洲里市海拉尔乡编入兴安北省。

1944年(康德十年)10月1日,伴随着设置兴安总省,兴安北省公署改制为总省的派出机关兴北地区行署,下辖6旗2县:

1945年日本投降后,隶属于兴安省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