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殷(?—前66年),字子都西汉长安(今陕西西安)人,霍光的监奴(管家奴),即掌管家务的奴仆[1]

霍光执政时,冯子都因受主人宠幸,常参与计事,朝廷百官都争相和他交结,卑身服事。冯子都视丞相如同虚设。霍光死后,其妻霍显寡居,冯子都与她通奸。前66年,冯子都参与霍禹等谋反案,被处死[2]。后世以借冯子都指为非作歹的权门奴才。唐朝李益《金吾子》诗:“绣帐博山炉,银鞍冯子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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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唐朝颜师古注:“监奴,谓奴之监知家务者也,殷者,子都之名。”
  2. ^ 晋朝晋灼注引《汉语》:“东闾氏亡,显以婢代立,素与冯殷奸也。”
  • 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