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岭安(1925年—2002年11月2日),男,河南郏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书记[1]

生平 编辑

1948年自西北大学中文系毕业。1949年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历任延安大学政策研究室组长、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刊编辑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国务院秘书厅秘书,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秘书。1973年后,历任国家体委党组秘书,国家体委台湾体育联络处负责人,中直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兼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主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并兼中国国际友谊促进会副理事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是中共十三大中共十四大代表[1][2]

2002年11月2日,冯岭安在北京病逝,享年78岁[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冯岭安同志逝世. 杭州网. 2002-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16) (中文(中国大陆)). 
  2. ^ 冯岭安. 华夏经纬网. 2003-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16)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