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佃(1519年—?),字仲有,号吾南,江西吉安府庐陵县民籍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刘佃
大明湖广左布政使
籍贯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字号字仲有
出生正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高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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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二十一日生,江西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一百二十八名,二甲六十二名进士。初授武定州知州,擢升工部虞衡司员外郎,升郎中,历官福建建宁府知府[1]。升山东按察司驿传道副使,晋福建布政司参政,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由福建按察使升任福建右布政使[2]。二年正月升湖广左布政使,五年正月考察以不谨冠带闲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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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景隆,遇例冠带。祖父刘梃,号朴斋,遇例冠带。父刘眆,号白石,训导,封奉直大夫。母王氏,赠太宜人。重庆下。兄刘偲、弟刘僴、刘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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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隆庆元年二月癸卯 升福建按察使刘佃、江西按察使江珍为布政司右布政使,湖广副使徐栻为右参政,南京工科给事中甄沛为左参议:佃仍福建,珍、栻俱云南,沛江西;山东道御史张元卿、光禄寺寺丞万廷言,俱按察司佥事:元卿福建,廷言云南,提调学校。
官衔
前任:
程秀民
建宁府知府
嘉靖年间-嘉靖四十年(1561年)
继任:
王一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