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位于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广陵路272、274、276号。现为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1],由广陵区公安分局使用。

刘庄
扬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广陵路272号
分类古建筑
时代民国

历史

编辑

刘庄前身是“陇西后圃”,为咸丰兵燹之后,同治或光绪初年,镇江府丹徒县人李文勋(字竹铭,号石夫,1823-1898)[2]流寓扬州所建宅园[3]。为晚清扬州名园之一。

民国十一年(1922年),浙江湖州南浔镇富豪刘镛的第四子刘安溥(字和盏,号湖涵,立堂号景德,1891-1974)购买。修葺后改名刘庄,临街曾开设“怡大钱庄”。

刘庄占地6160平方米,南北长130多米,东西宽50多米。房屋有150多间,南部为住宅,横向四路并列,纵向有四、五进。保存有楠木厅。北部为花园“余园半亩”,有楼阁、假山、水池。后院荒芜,院墙上尚残存明王秉𬭚刻《泼墨斋法帖》石刻数方。

1949年以后,该建筑曾用做多种用途,包括左卫街派出所、供销合作社、商业局、邗江县委等。

参考

编辑
  1. ^ 扬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2021-12-22. [失效链接]
  2. ^ 民国《丹徒李氏家乘》,1917年续修,藏于扬州市档案馆
  3. ^ 刘明松:《扬州晚清名园“陇西后圃”考索》,《扬州文化研究论丛》第28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