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业(1519年—1603年),字可大,别号平江浙江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志业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浙江宁波府慈谿县
字号字可大,别号平江
出生正德己卯八月初七日
(进士履历为戊子年〔1528年〕)
逝世万历三十一年
配偶娶沈氏,封宜人
亲属(子) 刘惺、刘慎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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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五十六名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会试一百二十二名,二甲三十九名进士。兵部观政,本年八月授临清州知州,秩满,隆庆二年(1568年)八月迁南刑部员外郎,三年闰六月晋郎中,五年二月改调北刑部广西司。万历二年(1574年)十二月升任福建漳州府知府[1]。六年八月官至江西按察司副使,整饬徽宁等处兵备[2]。以母周恭人艰归,八年正月仍以知府调用,遂怀止足之戒。在乡筑留予亭自老,手为赋以见志。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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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𬭸。祖刘源,赠知府。父刘安,号觉斋,嘉靖丙戌进士,知府,进阶中宪大夫。母周氏,封恭人。兄志中、志德;弟志和、志毅,俱庠生;志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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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浙江通志》
官衔
前任:
罗青霄
漳州府知府
万历二年-万历六年
(1574年-1578年)
继任:
曹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