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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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潮(1568年—1632年)[1],字国壮,号海若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刘梦潮
大明广西按察副使
籍贯福建泉州府同安县
字号字国壮,号海若
出生隆庆二年戊辰
逝世崇祯五年壬申
出身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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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孤,守约奉母命。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福建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知南昌县,设法捕盗,旁邑以宁,改北京武学教授,著孙子十三篇注解。擢礼部仪制司郎中,转主客司。朝鲜入贡,赠送一块璞玉给他,值五百金,推辞不受。崇祯三年(1630年),升广西苍梧道副使,以廉洁兼署学政,有家门宿怨为苍梧属吏,梦潮以直报之,自是释憾修睦。邑里称为长厚君子,卒于官。著有《易义画前稿》行世,祀乡贤。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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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存德,广西副使。兄刘梦松

子刘霖任,举人。孙刘望龄,进士[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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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赐进士广西宪副海若刘公暨配恭人林氏合葬志铭》
  2. ^ 《同安县志》
官衔
前任:
陈尔翼
明朝南昌县知县
1619年-1625年
继任:
赖万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