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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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潺(1428年—1505年),字宗澜河南彰德府安阳县(今安阳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顺丁丑进士,累官辽东巡抚

刘潺
大明巡抚辽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河南彰德府安阳县
字号字宗澜
出生宣德三年(1428年)
逝世弘治十八年(1505年)
出身
  • 天顺元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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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河南乡试第九十五名。天顺元年(1457年)丁丑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出为浙江右参议,历陕西右参政、四川左布政使,升顺天府府尹。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弘治元年(1488年)致仕。弘治十八年(1505年)八月卒。赐祭葬如例[1][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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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澄。祖父刘铨。父刘朗[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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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朝献征录·卷六十》:刘潺,河南安阳县人,天顺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浙江右参议、陕西右参政、四川左布政使、顺天府府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弘治元年致仕,至十八年八月卒。有司以闻,诏赐祭葬如例。潺谨厚,不务皦察,在刑部时,巡抚湖广都御史翁世资与其属都指挥互讦,上命潺往,会巡按御史焦显案其事。比至,显欲诬致都指挥罪,潺谓显曰:即如君言国法安在?卒坐世资。京师有??冢家兄弟争祖职,往往重赂勘官,依违者连岁。会刑部檄潺勘验,乃复赂潺,潺亟特白部堂,事乃决,时论韪之。其历藩府,亦俱以廉慎称。惟巡抚辽阳,于边务多缺,责备者犹?不满云。
  2.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四》:弘治十八年秋八月丙寅 致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潺卒潺河南安阳人天顺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浙江右参议陕西右参政四川左布政使顺天府府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弘治元年致仕至是卒有司以闻诏赐祭葬如例潺谨厚不务皦察在刑部时巡抚湖广都御史翁世资与其属都指挥互讦 上命潺往会巡按御史焦显案其事比至显欲诬致都指挥罪潺谓显曰即如君言国法安在卒坐世资京师有豪家兄弟争祖职往往重贿勘官依违者连岁会刑部檄潺勘验乃复赂潺潺亟持白部堂事乃决时论韪之其历藩府亦俱以廉慎称惟巡抚辽阳于边务多缺责备者犹为不满云。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