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刘玉祥(1952年5月—),男性,汉族,山东博兴人,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化学工程师、法学学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人物经历
编辑刘玉祥早年在华东石油学院炼制系化工专业学习,毕业后在母校任职,历任该校炼制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校总务处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1986年在华东石油大学社科系脱产学习。1988年步入政坛,出任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3年出任东营市垦利县委书记。1997年3月升任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年12月升任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
2001年,升任中共山东省委610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2年下放地方,出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并于翌年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2007年,升任中共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并兼任同市市委党校校长。[2]2011年12月15日不再担任。[3]转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4]
参考文献
编辑- ^ 王新友; 徐盈雁; 王丽丽; 丁海东. 各代表团充分肯定高检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入口网站. [2006-03-15].
- ^ 枣庄:重点提案高层督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2010-06-25].[失效链接]
- ^ 山东枣庄东营泰安三市主要领导调整. 中新网. [2011-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2).
- ^ 泰安大汶口文化交流促进会成立新泰办事处. 鲁网. [2013-01-15].[失效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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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金忠 |
中国共产党枣庄市委员会书记 2006年9月-2011年12月 |
继任: 陈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马金忠 |
枣庄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2年12月-2006年9月 |
继任: 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