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崎(1958年10月),福建宁化人。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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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宁化县副县长,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三明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三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福建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2013年4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1]。2016年9月,不再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2]。2016年12月,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3]、秘书长,直到2022年1月卸任[4]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福建地区代表[5][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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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道崎任福建省政府秘书长. 中国经济网. [2014-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8). 
  2. ^ 刘道崎不再担任福建省政府秘书长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16-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0). 
  3. ^ 福建省政府秘书长刘道崎已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澎湃新闻. [2017-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04). 
  4. ^ 福建日报. 雷春美辞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刘道崎辞去秘书长职务.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资料库. [2022-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2). 
  5.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6.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刘道崎.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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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刘明
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3年4月-2016年9月
继任:
黄新銮
前任:
杨志英
福建省水利厅厅长
2011年7月-2013年3月
继任:
魏克良
前任:
张健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7年6月-2011年7月
继任:
邓本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牛纪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2017年1月-2022年1月
继任:
黄新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