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九光(1556年—1621年),字文孚,号含轩,河南开封府颍川卫籍直隶凤阳府颍州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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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年(1582年),刘九光举壬午科河南乡试第三十四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二名,廷试三甲第八十二名进士[1],工部观政,本年八月初授清丰县令。二十七年二月调繁邢台县,二十九年三月擢兵部职方司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四十年三月升辽东海盖兵备右参政。竭力避免繁重的徭役。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主修《颍州志》脱稿。晋山东按察使,四十四年二月官至广西布政使,调解汉、徭两族间的矛盾。四十七年十一月升云南左布政使,晚年在滇南左藩任上致仕归里。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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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兵部奏议》、《元文堂草》等书。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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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朝,兴宁知县。祖刘棣,寿官。父刘一介,封清丰知县。母杨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娶张氏,封孺人。子廷榜(庠生)、廷胪、廷石、廷柱、廷甲(庠生)、廷傅、廷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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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实录》
  1.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刘九光,字文孚,号含轩,行三,戊午十二月十八日生。治易经,河南开封府颍川卫籍直隶凤阳府颍州人。壬午乡试第三十四名,会试第一百九十二名,廷试三甲第八十二名。工部观政,本年八月授直隶清丰县知县,己亥二月调繁邢台县,辛丑三月升兵部职方司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