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霖
刘元霖(1556年—1614年),字元泽,号用斋,直隶河间府任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元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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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书 | |
籍贯 | 直隶河间府任丘县 |
字号 | 字元泽,号用斋 |
出生 |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六月初十日 |
逝世 |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甲寅三月 |
配偶 | 娶李氏,继娶张氏 |
亲属 | 父 刘勃,兄 刘元震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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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顺天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万历八年(1580年)联捷庚辰科进士。工部观政,本年授河南安阳县知县,十三年行取,擢吏部主事,十五年升员外郎,历官考功司、文选司郎中,二十一年五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1],二十二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两浙 [2],二十七年加右副都御史,父亲去世丁忧。三十四年起陞工部右侍郎[3],四十一年晋工部尚书。以母亲年老,与兄长刘元震先后乞养归里。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三月卒[4],赠太子太保。年五十九。《明史》有传[5][6]。
家族
编辑曾祖刘璟;祖父刘蓁,赠户部郎中;父刘勃,按察司佥事。母章氏(封安人)。具庆下。兄刘元震(翰林院编修)、刘元翰、刘元泰。弟刘元冲[7]。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518,9769:万历二十一年五月,升文选司署郎中事主事刘元霖为太常寺少卿。八月,改太常寺少卿刘元霖提督四夷馆。
- ^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九: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升太常寺少卿刘元霖为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
- ^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四百二十三:万历三十四年七月,起升原任浙江巡抚刘元霖为工部右侍郎。
- ^ 《万历八年庚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刘元霖,用斋,书二房,丙辰六月初十日生。任丘人,乡试二十一名,会试七十一名,三甲六十八名。工部政,庚辰授安阳知县,乙酉行取,升吏部主事,丁亥升员外,养病。庚寅补稽勋员外,囗囗囗囗囗囗考功,改文选,癸巳升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馆,甲午升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己亥升右付都囗囗囗囗囗囗丙午升工部右侍郎,癸丑升尚书,甲寅三月卒。曾祖璟。祖蓁,赠郎中。父勃,佥事。
- ^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518,9769
- ^ 《明史·卷230》6015:元霖,万历八年进士。历官工部尚书。福王开邸洛阳,有所营建。元霖执奏,罢之。卒,赠太子太保。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