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元
明朝政治人物
刘士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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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贵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贯 | 四川成都府彭县 |
字号 | 字士元 |
出生 | 正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朱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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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154名进士[1][2]。授监察御史,巡按京畿等地。正德十三年(1518年),明武宗在古北口行猎,讲招朵颜卫花当、把儿孙等设宴,刘士元上疏劝阻。武宗抵达河西务,指挥黄勋假意供奉而行扰民,刘士元负责按察。黄勋恐惧,于是逃到皇帝行在处,通过太监等关系向武宗诋毁刘士元,称其听闻皇帝驾到,而命民间尽嫁其女,藏匿妇人。武宗听后大怒,命其裸背捆绑面讯。当时在野外没有廷杖,所以取生柳束痛笞四十下,几乎死去,放置于槛车驰入京,并一同逮捕知县曹俊等十余人,一同下诏狱。都御史王璟及科道陈霑、牛天麟等交章论救,不予批报。随后贬为麟山驿丞。
明世宗继位后,恢复官职,出任浙江湖州府知府,迁湖广副使。在任期间,他修荒政,积粟至百万余石。嘉靖九年(1530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三年后被罢免[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8):刘士元,彭县人。正德六年进士。官御史,巡按畿辅。十三年,帝猎古北口,将招朵颜卫花当、把儿孙等燕劳,士元陈四不可。先是,帝幸河西务,指挥黄勋假供奉扰民,士元按之。勋惧,逃赴行在,因嬖幸谮于帝,云士元闻驾至,令民间尽嫁其女,藏匿妇人。帝怒,命裸缚面讯之。野次无杖,取生柳干痛笞之四十,几死,囚槛车驰入京。幷执知县曹俊等十余人,同系诏狱。都御史王璟及科道陈霑、牛天麟等交章论救,不报,谪麟山驿丞。世宗立,复故官,出为湖州知府,迁湖广副使。修荒政,积粟百万余石。事闻,被旌劳。嘉靖九年屡迁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居三年罢。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