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生卒年不详,字子高南阳郡安众县[1],东汉末年的大臣,为光禄勋中平六年(189年),迁司空。同年八月被免职[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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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后汉书·灵帝纪》“南阳刘弘”,《董卓传》注引《汉官仪》曰:“弘字子高,安众人。”
  2. ^ 《后汉书·灵帝纪》:“光禄勋南阳刘弘为司空”;又“并州牧董卓杀执金吾丁原。司空刘弘免,董卓自为司空。”